一各種茶葉、紅茶、綠茶、花菓茶、袋茶、茶包、咖啡、奶精、奶粉、蜂 蜜、果糖等之買賣. 二各種食品罐頭、雜貨、餅干糖果、果汁飲料等之買賣. 三各種日用百貨、五金百貨、茗壼陶瓷玻璃器具、包裝材料等之買賣. 四前列各項有關業務之投標經銷、代理等業務. 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壹層,但不得經營足以發生噪音、震動、特殊氣味、污染或有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