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採取買賣,瀝青 混凝土,預拌混凝土,柏油,模板等建築材料買賣.(無在營業場所堆置).2.重機械出租業,植生 綠化及廢棄土之清理( 營造業除外)(不得於營業地址從事製造加工或修理保養業務)(營業所在地僅供辦公聯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