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機車零件、電子零件之塑膠製收、錄音機、錄影機、電視機、對講機、電話 機等之外殼、支架座及內部之塑膠零件、軟硬質之塑膠玩具︹賭博性及查禁品之 電動玩具除外︺文具用品、印刷品、體育用品、機械五金、手工藝品、家具︹籐 製、不■鋼等之桌椅、餐車、櫥櫃等︺陶瓷等之買賣及其進出口業務. 二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