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狀態 | 核准設立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09-04-28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16-04-29 |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 股市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員工人數 | - |
| 資本總額(元) | 1,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變更日期 |
|---|---|---|
| 1 | 天海慶機械有限公司 | 2014-03-06 |
| 2 | 辛飛有限公司 | 2009-04-28 |
該公司資本額為 1,000,000 元,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4,471 家,其資本額超越全國 27.58%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資本額為 1,000,000 元,屬於,同縣市(南投縣)同產業的公司有 193 家,其資本額超越同縣市 30.57%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16 年,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2,934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全國 33.01%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16 年,屬於,同縣市(南投縣)同產業的公司有 193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同縣市 38.86% 的同產業公司。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
| 1 | 2019-02-15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40328號 |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 - | 勞動部 | - |
| 序號 | 實收資本額|資本額 | 變更日期 |
|---|---|---|
| 1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1,000,000 | 2009-04-28 |
| 序號 | 經理人姓名|到職日期 | 變更日期 |
|---|---|---|
| 1 | -|- | 2009-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