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狀態 | 核准設立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5-05-15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4-02-26 |
| 登記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 股市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員工人數 | - |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變更日期 |
|---|---|---|
| 1 | 睿騰興業有限公司 | 2015-05-15 |
該公司資本額為 3,000,000 元,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11,972 家,其資本額超越全國 76.85%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資本額為 3,000,000 元,屬於,同縣市(臺中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38,375 家,其資本額超越同縣市 76.14%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10 年,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297,825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全國 39.02%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10 年,屬於,同縣市(臺中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38,225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同縣市 46.66% 的同產業公司。
| 序號 | 經理人姓名|到職日期 | 變更日期 |
|---|---|---|
| 1 | -|- | 2015-05-15 |
| 序號 | 實收資本額|資本額 | 變更日期 |
|---|---|---|
| 1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3,000,000 | 2024-02-26 |
| 2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800,000 | 2015-05-15 |
| 序號 | 管轄法院 | 案由 | 判決類型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判決全文 |
|---|---|---|---|---|---|---|
| 1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 業務過失致死等 | 刑事判決 | 2018-12-18 | 107,審訴,475 | NTDM,107,審訴,475,20181218,1 |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
| 1 | 2019-02-25 | 府社勞資字第1080048738號 |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一)配偶及子。 (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姐妹。 | - | 勞動部 | - |
| 2 | 2018-12-07 | 勞職授字第1070204170號 | 使勞工攀爬至高度2公尺以上之合梯梯面從事查看圓形鋼柱螺栓鎖固作業,未於該作業場所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使用之合梯,兩梯腳間以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及使該勞工戴用安全帽,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 | 勞動部 | - |
| 3 | 2018-12-07 | 勞職授字第1070204172號 | 勞動場所發生死亡災害,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 勞動部 | - |
| 序號 | 災害類型 | 發生日期 | 罹災人數 | 業主 | 工程名稱 | 備註 |
|---|---|---|---|---|---|---|
| 1 | 墜落滾落 | 2018-06-06 | 1 | 明善寺 | 「鐘樓鋼梯+圓形H鋼架平台」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