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狀態 | 核准設立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0-08-19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 |
| 登記機關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 股市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員工人數 | - |
| 資本總額(元) | 7,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變更日期 |
|---|---|---|
| 1 | 明實營造有限公司 | 2020-08-19 |
該公司資本額為 7,000,000 元,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11,748 家,其資本額超越全國 91.23%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資本額為 7,000,000 元,屬於,同縣市(新竹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6,177 家,其資本額超越同縣市 90.00%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5 年,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297,569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全國 25.52%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5 年,屬於,同縣市(新竹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6,157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同縣市 26.18% 的同產業公司。
| 序號 | 經理人姓名|到職日期 | 變更日期 |
|---|---|---|
| 1 | -|- | 2020-08-19 |
| 序號 | 實收資本額|資本額 | 變更日期 |
|---|---|---|
| 1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7,000,000 | 2020-08-19 |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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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3-05-08 | 府勞檢字第1120060390號 | 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二、…。;雇主對於施工架上物料之運送、儲存及荷重之分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施工架上之載重限制應於明顯易見之處明確標示,並規定不得超過其荷重限制及應避免發生不均衡現象。;雇主對於鋼管施工架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四、構件之連接部分或交叉部分,應以適當之金屬附屬配件確實連接固定,並以適當之斜撐材補強。五、…。;雇主以可調鋼管支柱為模板支撐之支柱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三、可調鋼管支撐於調整高度時,應以制式之金屬附屬配件為之,不得以鋼筋等替代使用。四、…。 | - | 勞動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