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狀態 | 核准設立 |
| 核准設立日期 | 1992-06-25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4-11-08 |
| 登記機關 | 桃園市政府 |
| 股市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員工人數 | - |
| 資本總額(元) | 12,00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 |
該公司資本額為 12,000,000 元,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11,448 家,其資本額超越全國 94.74%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資本額為 12,000,000 元,屬於,同縣市(桃園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25,326 家,其資本額超越同縣市 94.42%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33 年,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297,260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全國 93.06%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33 年,屬於,同縣市(桃園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25,311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同縣市 95.60% 的同產業公司。
| 序號 | 公司名稱 | 變更日期 |
|---|---|---|
| 1 | 洪旺企業有限公司 | 1992-06-25 |
| 序號 | 實收資本額|資本額 | 變更日期 |
|---|---|---|
| 1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12,000,000 | 1992-06-25 |
| 序號 | 經理人姓名|到職日期 | 變更日期 |
|---|---|---|
| 1 | -|- | 1992-06-25 |
| 序號 | 管轄法院 | 案由 | 判決類型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判決全文 |
|---|---|---|---|---|---|---|
| 1 | 臺灣高等法院 | 給付工程款等 | 民事判決 | 2017-06-06 | 104,建上,100 | TPHV,104,建上,100,20170606,3 |
| 2 | 臺灣高等法院 | 給付工程款等 | 民事判決 | 2017-02-08 | 104,建上,100 | TPHV,104,建上,100,20170208,1 |
| 3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給付工程款 | 民事判決 | 2015-04-30 | 103,建,6 | TPDV,103,建,6,20150430,1 |
| 4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支付命令 | 民事判決 | 2013-10-02 | 102,司促,37091 | PCDV,102,司促,37091,20131002,1 |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
| 1 | 2022-12-09 | 勞職授字第11102052412號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 - | 勞動部 | - |
| 2 | 2022-06-08 | 勞職授字第11102016641號 | 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工作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 | 勞動部 | - |
| 3 | 2022-06-08 | 勞職授字第11102014912號 | 受處分人承建位於新竹縣竹北市智慧二路之「竹北市勝利國中校舍興建工程─模板工程(建號:(110)府建字第00241號)」,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二樓樓板等場所從事模板組立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開口部分...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雇主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規定。前開違法事實經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於111年3月15日派員前往實施勞動檢查時發現並查證屬實,違反事實洵堪認定,爰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第2款規定,處分如主旨。 | - | 勞動部 | - |
| 4 | 2021-08-02 | 勞職授字第11002022712號 | 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 - | 勞動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