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狀態 | 核准設立 |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0-07-14 |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0-07-14 |
| 登記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 股市 |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 員工人數 | - |
| 資本總額(元) | 240,000 |
| 實收資本額(元) | -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變更日期 |
|---|---|---|
| 1 | 全煇工程行 | 2020-07-14 |
該公司資本額為 240,000 元,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311,972 家,其資本額超越全國 41.68%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資本額為 240,000 元,屬於,同縣市(臺中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38,375 家,其資本額超越同縣市 41.30%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5 年,屬於,全國同產業的公司有 297,822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全國 25.98% 的同產業公司。
該公司成立 5 年,屬於,同縣市(臺中市)同產業的公司有 38,225 家,其成立時間早於同縣市 32.07% 的同產業公司。
| 序號 | 經理人姓名|到職日期 | 變更日期 |
|---|---|---|
| 1 | -|- | 2020-07-14 |
| 序號 | 實收資本額|資本額 | 變更日期 |
|---|---|---|
| 1 | 實收資本額|- 資本額|240,000 | 2020-07-14 |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
| 1 | 2025-12-05 | 勞職授字第1140254927號 | 對勞工於架空電線或電氣機具電路之接近場所從事工作物之裝設、解體、檢查、修理、油漆等作業及其附屬性作業或使用車輛系營建機械、移動式起重機、高空工作車及其他有關作業時,該作業使用之機械、車輛或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之際,有因接觸或接近該電路引起感電之虞者,雇主除應使勞工與帶電體保持規定之接近界限距離外,並應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但採取前述設施顯有困難者,應置監視人員監視之。;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設置護欄、護蓋、張掛安全網、使勞工佩掛安全帶、設置警示線系統、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等。;設置前項設備有困難,或因作業之需要臨時將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開啟或拆除者,應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但其設置困難之原因消失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在現場決定工作方法,指揮勞工作業。;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對於鋼構組配、拆除等作業,應指定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 | - | 勞動部 | - |
| 2 | 2025-01-10 | 勞局納字第11301892583號 | 未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 | 罰金 20000 元 | 勞動部 | - |
| 3 | 2025-01-03 | 府勞動字第1130424582號 | 未依規定給與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喪葬費,並給與其遺屬死亡補償。 | 罰金 20000 元 | 勞動部 | - |
| 4 | 2024-12-05 | 勞職授字第1130206573號 | 使勞工於接近電壓11.4kV架空電線之鋼梁上及配合移動式起重機吊運H型鋼梁,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場所開口部分之H型鋼梁組裝作業,未依規定於該作業場所架空電線設置護圍、或於該電路四周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等設備或採取移開該電路之措施,置監視人員監視之,於該高度2公尺以上鋼構組裝場所作業,未依風險控制之先後順序規劃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並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未採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防止墜落措施,未指派鋼構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勞工作業、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確認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有效狀況,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 | 勞動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