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208040化粧品零售業二、JZ99080美容美髮服務業﹝使用面積不得超過75•87平方公尺﹞(不得佔用其他樓層)依97年5月19日府產業商字第09731418200號函廢止「瘦身美容業」之營業項目,並勒令是項業務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