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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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05-21 | - | 該公司114年3月12日取得會計師出具之「內部控制制度審查報告」乙案,核有「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 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9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14年5月19日16時13分始發 布該則重大訊息,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 | 罰金50000元 | 金管會 | - |
2 | 2025-05-08 | - | 該公司114年5月4日辦理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之召集通知乙案,核有「對有價證券上 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1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14年5月6日14時32 分始發布該則重大訊息,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 | 罰金30000元 | 金管會 | - |
3 | 2025-03-12 | - | 該公司114年3月5日辦理董事會召集通知,預計於同年3月13日召開董事會決議113年第4季財務報告乙 案,核有前揭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1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14年3月11日16時50分始發布該則重大 訊息,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 | 罰金30000元 | 金管會 | - |
4 | 2024-06-13 | - | 該公司112年度TDR除息公告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 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8項第5款規定,應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至少十二 個營業日申報,惟查該公司未依所訂之除息日程作業辦理,致有延遲至停止過戶最後交易日113年6月 11日始完成公告申報情事,核有重大缺失,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 | 罰金500000元 | 金管會 | - |
5 | 2023-01-17 | - | 該公司111年6月1日資金貸與子公司及111年11月10日為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乙案,核有「對有價證券 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及22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12年1月16日 21時01分始發布該則重大訊息。 | 罰金30000元 | 金管會 | - |
6 | 2021-11-05 | - | 該公司110年8月23日董事會宣派截至110年6月30日止之中期股息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 「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 條第8項第5款情事,依規應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臺灣存託憑證或債券持有人名冊記載日 前至少十二個營業日即10月21日前輸入公告,惟貴公司遲至110年10月27日始公告申報,已 違反前揭作業辦法之規定。 | 罰金30000元 | 金管會 | - |
7 | 2020-12-14 | - | 該公司之子公司光隆精密工業(福州)有限公司於109年4月1日至13日陸續取得及處分中國 「銀華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達公司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 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 18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9年12月10日始代子公司公告申報,核與前揭作業辦法之規定不 符 | 罰金10000元 | 金管會 | - |
8 | 2017-05-12 | - | 該公司誤植105年度及106年第1季每股盈餘數字乙案,經查違反「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 外指數股 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七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辦法第 六條規定 處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 罰金0元 | 金管會 | - |
9 | 2017-03-09 | - | 該公司於106年3月6日向香港交易所申請暫停交易,並經香港交易所於同日8時45分公告短暫 停牌,惟該公司遲至同日9時23分及11時15分始向本公司提出暫停買賣之申請及公告重大訊 息,已違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5條第2項之規 定。 | 罰金0元 | 金管會 | - |
10 | 2016-01-25 | - | 該公司於2016年1月20日向香港交易所申請暫停交易,並經香港交易所於同日上午10時38分 公告公告其有價證券短暫停牌,惟該公司遲至同日上午11時40分始向本公司提出暫停交易之 申請及公告重大訊息,核有違反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 序」第5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規定。 | 罰金0元 | 金管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