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刊,雜誌,校刊,圖書,同學錄,筆記本,及各類報表等文具之 買賣業務.二.前項產品之影印.( 不包括印刷業 )( 不得從事製造加工修理業 )( 營址限店舖使用 )( 營業面積限46.87平方公尺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