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劑﹝浴廁用﹞、洗碗精、洗衣粉、洗衣膏、漂白水、消毒水、香皂、肥皂等成品買賣.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壹層,但不得經營足以發生噪音、震動、特殊氣味、污染或有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