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用板模出租買賣業務.二五金、建築材料、水電材料、木材買賣業務.三起重︹營造業除外︺冷作、電焊、保溫︹冷凍空調除外︺工程承攬︹在客戶處作 業無固定場所︺.四噴砂、油漆工程承攬及防水材料加以補漏業務︹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除外︺︹在 客戶處作業無固定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