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種工商產品之廣告及美術設計業務︹電台及電視廣告除外︺.二廣告招牌、壓克力招牌、白鐵字、銅字、壓克力製品、木匾、黑白板、贈品等設 計及買賣業務.三有關室內、廣告工程之設計及施工業務︹無固定場所、在客戶處作業、營造業除 外、電台及電視之廣告節目製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