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五金工具及其零件買賣2.農產品買賣3.鑄件材料, 鋅銅, 鉛, 鋼, 合金鐵材買賣4.化工原料買賣(管制 除外)5.金屬品廢料買賣(營 業場所僅供公使用)( 不得以於營業地址從事製造加工或修理保養業務 )( 第一次批發交易應在批發市場內為之不得經營每日或定期集中進行農品交易之批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