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501060餐館業備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如有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請辦理變更登記,如未經登記擅自經營者, 將涉及同時違反商業登記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違法者最高可裁處6- 30萬元之罰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