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子複印機、傳真機、打卡鐘、打字機、投影機等事務機器設備及其用品之材料、消耗品等之買賣、出租與維護修理之業務。二、儀器教育用品文具、體育用品、電子製版機、電氣器材、通信器材(無線電管制器材除外)等用品之材料、消耗品之買賣出租、維護修理之業務。三、各種辦公家具買賣、維護修理之業務。四、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代理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五、有關以上各項業務之經營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