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106010五金批發業二、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三、F113010機械批發業四、F113020電器批發業五、F113090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六、F113110電池批發業七、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八、F114050車胎批發業九、E604010機械安裝業一十、JA01990其他汽車服務業一十一、JA01010汽車修理業一十二、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一十三、F114010汽車批發業一十四、F214010汽車零售業註:1其業務範圍不得從事汽車翻修業務(翻修業務係指將各單元總成細部分 解,予以徹底之修理或更換,使恢復正常之作業,含板金及塗裝) 2不得作為五金、建材之堆棧或堆置場。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壹樓使用。不得經營有礙商業發展或公共安全及衛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