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二、CD0104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三、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本案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5條之規定)(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不得超過三匹馬力,電熱不得超過30千瓦,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不得妨居住安寧公共安全及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