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D01050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二、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三、CH01040玩具製造業(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使用動力不包括空氣調節、抽水機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超過三匹馬力,電熱不超過30瓩)(附屬設備與電熱不得流用於作業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