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2、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本人申請東富商號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自願出具切結書且經板橋法院095板院認005案號000932公證在案日後無條件配合政府取得闢建公共設施用地惟依切結認證取得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政府通知停止營業或拆除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