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01010汽車修理業(現場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 、總成更換或僅從事單項汽車車輛定位、汽車電機業務之汽車保養所)(甲種 汽車修理廠及乙種汽車修理廠除外) (現場使用之電力及氣體燃料不得超過 十五匹馬力,電熱超過六十瓦及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二、JA01990其他汽車服務業三、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四、F214050車胎零售業五、F207030清潔用品零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