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501030飲料店業(免用統一發票) (申請人水縣泡泡企業社,負責人邱棠鈺於建物門牌北縣板橋 市中山路2段246(1樓)土地座落板橋市海山段437地 號之房屋座落於「部份綠地部份道路」內,為申請營利事業登 記証案件,自願切結日後配合政府開發工作之進行不要求任何 賠償,惟依本切結認証取得之營利事業登記証自政府通知自行 停止營業或拆除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