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二、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三、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四、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五、I501010產品設計業備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合法業務,唯仍須遵守都市計畫法及建 築法規定,如有違法者,最高可裁處6-30萬元之罰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