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401010熱能供應業二、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三、F106040水器材料批發業(場地狹小,現場不擺設)四、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五、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六、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備註:※營利事業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 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有關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請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向消防局辦 理登記後,始得經營。※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合法業務,唯仍須遵守都市計畫法及建 築法規定,如有違法者,最高可裁處6-30萬元之罰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