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二、F401010國際貿易業(漁貨類)三、A301020近海沿岸及內陸漁撈業四、A301030水產養殖業五、A302020漁業服務業備註:※營利事業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 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卡序A0屬合法建物,請於合法建 物範圍內營業。※有關漁撈業及養殖業請於取得合法漁業執照後,始得從事該業務。※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合法業務,唯仍須遵守土地分區使用及 建築法令等規定,如有違法者,可裁處6至30萬元之罰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