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種車客運服務業、接受委託代辦同一公路監理機關轄區內個別經營計 程車客運業之下列服務業務。 (1)車輛牌照之請領、換發繳銷、車輛檢驗及各種異動登記。 (2)車輛使用牌照稅燃料使用費、違規罰鍰及其他稅費等之繳納。 (3)汽車責任保險之投保。 (4)行車事故之有關處理事項。 (5)購買貸款申請及動產擔保之登記。 (6)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