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赴客戶現場作業)二、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三、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四、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不得經營網路咖啡業務、電子遊戲場業及其他娛樂業)(營業所在地限辦公室使用)縣政府處分書920529依府建商字第0920116054號違反商登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爰依同法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一萬元並立即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