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平面設計)二.I599990其他設計業.(平面設計,印刷廣告設計)( 不得從事印刷業場所使用 )( 營址限辦公室使用 )(本案依本市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營利事業登記房屋證明暫行作業規定辦理)(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