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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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9-17 | 40-109-10003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2 | 2019-10-07 | 勞職授字第1080203167號 |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時,雇主未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 - | 勞動部 | - |
3 | 2019-10-07 | 勞職授字第10802031671號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未設有適當強度之護欄、護蓋等防護設備。 | - | 勞動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