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視系統、電視天線、有線電視系統工程之設計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2﹒有線電視系統設備、電視天線、視聽播送系統器材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3﹒前項系統之網路規劃、訊號調整、器材架設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4﹒代理演藝人員、模特兒演出之安排。 5﹒廣告代理及策劃製作。(許可業務除外) 6﹒拍攝宣傳短片製作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