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品、醫療用品暨器材、機器設備之批發買賣業務. 二照明設備、美術燈、五金、各種電器器材之批發及買賣業務. 三化粧品、日用品之批發及買賣業務. 四廣告之企劃、設計、製作及代理業務(電視、電台廣告節目製作除外). 五傢俱、廚具、室內設計、裝潢業務(營造業除外)(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除外). 六通訊設備暨其器材、電腦暨其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 七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註:依據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九日高市建設二字第0八七0九六三五 四00號函公告「東芃有限公司」所營事業第一項「藥品、醫療用品 暨器材之批發買賣業務」經經濟部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經(八七)商 字第八七二一0三六0號函撤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