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零件、電氣產品、電子儀器、電機儀器、電線電纜、光纖電纜、有線電視收 發器材、有線電視產品器材之買賣業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2﹒無線電收發信機(有線電話、無線主副機、行動電話機、呼叫器)經營買賣、裝 修、投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3﹒有線電視、電信及傳輸設備(電話機、電話交換機、電信光纖接點熔接工程)。 4﹒承攬、設計、按裝、修理、維護下列工程及器材(電信、有線電視、通訊設備) 。 5﹒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產品之研發、經銷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