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所在地限以下各項營業項目之辦公室使用,不得為貯藏、展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不得貯存機具01F106050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02F113020 電器批發業︹舊貨除外︺03F106010 五金批發業︹舊貨除外︺04F106020 家庭日常用品批發業05F115020 礦石批發業06F401010 國際貿易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