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所在地限以下各項營業項目之辦公室使用,不得為貯藏、展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不得貯存機具01F203010 食品、飲料零售業02F203020 菸酒零售業03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現場不從事錄影,錄音,製作,錄製,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