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二、F114050車胎批發業三、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四、F106050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五、F107030清潔用品批發業六、F106010五金批發業七、F113010機械批發業八、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九、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一十、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一十一、F401010國際貿易業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七層之一僅限辦公室使用,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其他:現場不得作為分裝、儲存︵堆置︶、販賣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