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二.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營業所在地不得佔用停車空間 )(本案依本市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營利事業登記房屋證明暫行作業規定辦理)( 營址限店舖使用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