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所在地限以下各項營業項目之辦公室使用,不得為貯藏、展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不得貯存機具。01F401010 國際貿易業02F206010 五金零售業︹舊貨除外︺03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舊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