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視遊樂器、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設計、買賣、租賃及代理業︹電動玩 具遊藝場除外︺︹查禁品、賭博性除外︺︹不得現場操作︺︹電信管制 器材除外︺︹玩具槍除外︺.二電腦軟體及其系統設計開發維護︹在客戶處作業︺買賣及代理業.三電腦資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