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清潔用品買賣業務︹公共危險物品除外︺.二家用器具︹中式炒鍋、平底鍋︺買賣業務.三圖書買賣業務.四化粧品買賣業務︹藥物性除外︺.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二層僅限辦公室使用,不得另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