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工藝品及紋石品、水晶、琥珀品、玩賞石、禮品、古董之買賣業務.二F215010首飾及貴金屬零售業.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壹層,但不得經營足以發生噪音、震動、特殊氣味、污染或有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