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線電及有線電通信器材(含電話機、電話交換機)之按裝、承包買賣。(赴客戶現場作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許可業務除外)二、玩具之買賣。(賭博性、色情性電動玩具及玩具槍除外)三、電子產品及零件買賣。四、電腦產品及其週邊設備之買賣。五、電池及其零組件、半成品之買賣。(營業所在地不得從事製造加工修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