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型玩具及一般玩具買賣.(限玩具槍及遊藝場業務經營除外)二、各種模型玩具 (各種電視遊樂器、主機、卡帶、卡匣、飛機、戰艦、輪船、機車及汽車) 等買賣.三、電視遊樂器、各類型娛樂性機檯、各類型益智性機檯、柏青珠、電腦遊戲機及相關配件之買賣設計.(查禁品、賭博性色情性電動玩具除外)(遊藝場業務除外) (特許業及管制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