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製各種塑膠儀表零件、塑膠電視機外殼、塑膠電子零件、塑膠玩具裝 配製造 買賣業務(賭博性及查禁之電動玩具除外)。 2﹒代理前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 3﹒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