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腦系統之設計、代理及銷售(不得經營電動玩具)。 2﹒電腦週邊設備及其元件之設計、代理及銷售。 3﹒採購前二款產品所需之材料、原料及其元件。 4﹒電腦軟體之設計、開發、代理及銷售(資料處理除外)。 5﹒委託其他有關廠商從事第一、二、四款產品、材料、原料及元件之加工 生產及設計。 6﹒有關電腦事業之經營及轉投資。 7﹒經營電信加值網路業務。 8﹒代客留言傳話及代撥叫無線電叫人收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