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機用精密零件」「精密減速機(照相機、錄攝影機、電腦等用)」「錄放影機磁鼓及其週邊機器之精密零件」「錄攝影機自動封焦距及鏡頭組合之精密零件」「電腦磁碟機機構精密零件」「汽車、機車化油機、油壓幫浦之精密零件」「音響卡式錄音座組件之零件」 「瓦斯安全器機構零件」「其他精密機器(雷射唱盤、儀器等) 之超精密零件」及「照相機半製品裝配」等之製造及銷售。 進口銷售國外母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產品。 在國內採購零組件或原材料供應國外母公司或其關係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