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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9-13

東勤紡織實業有限公司

TONG CHINE TEXTILE ENTERPRISE CO., LTD.
稅籍狀態
非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彰化縣線西鄉
成立年份
1987-09-04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司法判決
19 筆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
提及狀態:直接提及
序號管轄法院案由判決類型判決日期判決字號判決全文
1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返還擔保金
民事判決2014-07-07103,司聲,190CHDV,103,司聲,190,20140707,1
2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返還擔保金
民事判決2014-05-05103,司聲,132CHDV,103,司聲,132,20140505,1
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給付資遣費等
民事判決2014-02-11102,勞上易,36TCHV,102,勞上易,36,20140211,1
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給付資遣費等
民事判決2013-09-16101,勞訴,34CHDV,101,勞訴,34,20130916,1
5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確定訴訟費用額
民事判決2011-12-29100,司聲,663TYDV,100,司聲,663,20111229,1
6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清償債務
民事判決2011-10-14100,訴,1289TYDV,100,訴,1289,20111014,1
7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1-06-17100,簡上,23TYDV,100,簡上,23,20110617,1
8桃園簡易庭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1-02-0199,桃簡,1017TYEV,99,桃簡,1017,20110201,3
9桃園簡易庭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1-01-1899,桃簡,1017TYEV,99,桃簡,1017,20110118,2
10桃園簡易庭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0-12-1499,桃簡,1017TYEV,99,桃簡,1017,20101214,1

判決類型

裁判案由

違規裁罰
4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4件
2,127,182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16-03-17-該公司作業廢水以未經許可之管道將調整池內未經處理之廢水逕行繞流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集水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67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694毫克/公升及生化需氧量162毫克/公升,均超過放流水標準,依現場查核情形及該公司申報與提供相關資料,顯示該公司自99年5月30日至102年5月29日期間未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及繞流排放廢水。裁處金額-1058591元行政院環境部
22013-05-2930-102-08001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規定認定情節重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處停工,應於文到日立即停工。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32012-11-1530-101-110024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改善內容為:請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10行政院環境部
-
42010-05-3030-105-020001同時違反修正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修正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依從一重處斷原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104年10月19日修正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101年1月13日修正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不法利得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暨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058591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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