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粧品(有毒性及查禁品除外)首飾、茶葉、五金、建築材料、汽車百 貨、服 飾、食品(罐頭、麵、牛奶、糖菓、餅乾、汽水)電器製品(電 冰箱、電視機 、錄放影機、收錄音機、汽車音響)進出口買賣業務。 2﹒有關前項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