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器、電子、家電製品、電化製品(冰箱、冷氣、電視、電風扇、烘乾 機、洗衣機、微波爐)等之買賣及修理業務。2﹒呼叫器、無線行動電話、電化機、傳真機等之買賣修理業務。3﹒打字機、打卡鐘、時鐘、支票機、巡邏鐘、碎紙機及辦公事務機器之買 賣及修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