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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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16 | 20-112-08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2 | 2021-12-16 | 40-111-0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款、第11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3 | 2021-12-16 | 20-111-03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4 | 2021-11-10 | 府勞資字第1100205280號 | 延長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超過四十六小時。;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 | 罰金 40000 元 | 勞動部 | - |
5 | 2014-11-14 | 20-104-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停工及限期於104年3月2日前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4 | 行政院環境部 | - |
6 | 2014-11-07 | 40-103-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3年12月30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報請本局審核查驗。處環 | 行政院環境部 | - |
7 | 2010-03-18 | 21-099-04008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7日。 | 行政院環境部 | - |
8 | 2010-02-26 | 21-099-06009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